上海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辦理咨詢
| 更新時間 2024-12-03 18:02:13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012874800 聯系手機 13012874800 聯系人 馬德儀 立即詢價 |
商業特許經營(以下簡稱特許經營),是指擁有注冊商標、企業標志、專利、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 企業(以下稱特許人),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(以下被特許人)適用, 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,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。 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。
申請條件:
特許人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時,應當提交企業符合“兩店一年”的證明材料。該證明應由哪 個部門開具?如何開具“兩店一年”的證明?
答:直營店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,證明由直營店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;直營 店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(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的,證明由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開具, 除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外,如證明材料在境外形成則需要經當地公證機構(含中文翻譯件)和中國 駐當地的使館(或派駐機構)認證。
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商業特許經營審批申請條件:
(一)依法設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;
(二)擁有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、商號和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;
(三)具備向被特許人提供長期經營指導和培訓服務的能力;
(四)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兩家經營一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、控股公司建立的直營店;
(五)需特許人提供貨物供應的特許經營,特許人應具有穩定的、能夠保證品質的貨物供應系統,
并能提供相關的服務;
必備資料:
( 一 )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的復印件。
( 二 ) 特許經營活動相關的商標權、專利權及其它經營資源的注冊證書復印件。
( 三 ) 由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具的符合《條例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的證明文件;直營店位于
境外的,特許人應當提供直營店營業證明(含中文翻譯件),并經當地公證機構公證和中國駐當地
使領館認證。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不適用于上款的規定,但應當
提交特許人與中國境內的被特許人訂立的第一份特許經營合同。
( 四 ) 特許經營合同樣本。
( 五 )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目錄(須注明每一章節的頁數和手冊的總頁數,對于在特許系統內部網
絡上提供此類手冊的,須提供估計的打印頁數)。
( 六 )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批準方可開展特許經營產品和服務,須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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